瀏覽數量: 41 作者: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 2017-05-22 來源: 本站
EMC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活動的基本程序是:為客戶開發一個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項目。通過雙方協商,與客戶就該項目的實施簽定一個節能服務合同。履行節能服務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保證項目在合同期內產生合同中規定的節能量。享受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在合同期內收回用于該項目的資金及合理利潤。
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與客戶接觸:與客戶進行初步接觸,就客戶的業務、所使用的耗能設備類型、所采用的生產工藝等基本情況進行交流,以確定客戶重點關心的節能問題,確定EMC可以介入的項目。
2.初步審計:EMC通過客戶的安排,對客戶擁有的耗能設備及其運行情況進行檢測,將設備的額定參數、設備數量、運行狀況及操作等記錄在案。
3.審核能源成本數據/估算節能量:采用客戶保留的能耗歷史記錄及其它歷史記錄,計算潛在的節能量。
4.初步的項目建議: 基于上述工作,EMC起草并向客戶提交一份節能項目建議書,并回答客戶可能提出的關于擬議中的節能項目的各種問題。
5,客戶承諾/簽署意向書:確定客戶是否愿意繼續該節能項目的開發工作。與客戶簽署一份節能項目意向書。
6.詳盡的能耗調研:對客戶的用能設備或生產工藝進行詳細的審查和精準的分析計算。計算出擬采用的節能設備的價格。必須在確定“基準年”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度量該項目節能量的“基準線”。
7.合同準備:經與客戶協商,就擬議中的節能項目實施準備一份節能服務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規定的項目節能量,EMC和客戶雙方的責任,節能量的計算以及如何測量節能量等。同時,EMC方面要準備一份包括項目工作進度表在內的項目工作計劃。
8.簽訂合同:節能服務合同由EMC與客戶雙方的法人代表簽訂。EMC和客戶雙方的律師都應該參與節能服務合同條款的商定和合同文書的準備。
9.監測:在某些情況下,需對要改造的耗能設備進行必要的監測工作,以建立節能項目的能耗“基準線”。這一監測工作必須在更換現有耗能設備之前進行。
10.工程設計:EMC組織進行節能項目所需要的工程設計工作。并非所有的節能項目都需要有這一步驟,如照明改造項目。
11.建設/安裝:EMC按照與客戶雙方協商一致的工作進度表,建設項目和安裝合同中規定的節能設備,確保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對所安裝的設備做詳細的記錄。
12.項目驗收:EMC要確保所有設備按預期目標運行,培訓操作人員對新設備進行操作,向客戶提交記載所作設備變更的參考資料,并提供有關新設備的詳細資料。
13.監測節能量:根據合同中規定的監測類型,完成需要進行的節能量監測工作。監測工作要求可能是間隔的、一次性的或是連續性的,是確定節能量是否達到合同規定極其重要的環節之一。
14.項目維護/培訓:EMC按照合同的條款,在項目合同期內,向客戶提供所安裝設備的維護服務。同時,對EMC最為重要的是分享項目產出的節能效益。此外,建議EMC與客戶保持密切聯系,以便對所安裝設備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快速診斷和處理,同時繼續優化和改進所安裝設備的運行性能,以提高項目的節能量產出。 EMC還應對客戶的技術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便于合同期滿后,項目設備仍舊能夠正常運行,從而保證能夠持續地,無衰減地取得節能項目應產生的節能效益。